年内因财务造假13家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2025-10-12 00:13:167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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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涉嫌在定期报告中虚构财务数据的行为,正式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调查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增项目成本和收入等方式,连续三年伪造财务信息,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

针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ST元成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并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同时对实际控制人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综合罚款金额达7945.46万元,体现了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证监会指出,*ST元成的行为已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此外,对于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线索,证监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10日,已有13家公司因财务造假问题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反映出监管部门在净化市场环境方面的持续努力。

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细节曝光

监管重拳出击近8000万元罚款

今年4月,*ST元成披露的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1.46亿元,扣除无关业务后为1.43亿元,且扣非净利润亏损3.23亿元。这一数据触发了主板“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的退市指标,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元成”。

7月1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年报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提示,若最终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退市。自立案以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截至10月10日,累计跌幅超过50%。

10月10日,*ST元成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与收入等方式伪造财务数据;二是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虚假财务信息,构成欺诈发行,募资金额达2.85亿元。

综合上述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ST元成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高额罚款,并对实际控制人实施市场禁入。去年4月退市制度改革后,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公司将从严适用退市规定,*ST元成因此直接触及强制退市标准。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今年以来多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被退市,彰显了监管部门净化市场生态的决心。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指出,对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坚决清出市场,有助于增强退市制度的刚性约束。

财务造假惩防体系持续完善

近年来,财务造假的惩防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体系。据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40余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民事追责趋于常态化,刑事追责案例也显著增加,多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责。

此外,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配合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南京越博动力、大唐高鸿等案例中,拟对第三方配合主体一并追责,以破除造假“生态圈”。田轩强调,将中介机构及关联方纳入打击范围,强化了对造假产业链的系统性治理。

监管模式正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全流程转型。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违法薪酬退回”条款,允许上市公司向在财务造假期间获取不当薪酬的高管追索回报。田利辉认为,这一条款填补了法律空白,降低了高管从造假中获利的动机,有助于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

同日,证监会与财政部修订《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鼓励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奖金上限提升至100万元。市场分析指出,这一举措有助于从内部揭发造假行为,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

田利辉建议,未来需从三方面完善惩防体系:推广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以提升财务真实性;加强行刑衔接,将第三方配合造假纳入追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自律。通过综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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