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601916.SH)
2.81+0.02(+0.72%)
实时行情
今开2.78
昨收2.79
最高2.82
最低2.76
成交量1,640,097手
成交额4.58亿元
基本面
换手率0.76%
量比1.19
市盈率(TTM)5.95
市净率0.42
每股收益0.22
净资产收益率2.91%
公司信息
所属行业银行
上市市场主板
上市日期20191126
董事长陈海强
所在地区浙江 杭州市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公司简介
浙商银行是国内第一家由中外合资银行改制设立的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浙江商业银行。原浙江商业银行是一家注册地在浙江省宁波市的中外合资银行,由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出资4,000万美元设立,业务范围仅限于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及港澳台驻中国大陆机构、外国及港澳台居民的外币业务。2004年6月30日,银监会下达批复,同意原浙江商业银行重组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后注册资本为15.0073亿元。浙商银行为浙江省第一家、国内第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以民营资本为主体,总部设在杭州。2004年8月18日,浙商银行正式开业,标志重组工作顺利完成,浙商银行以崭新的面貌开始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开业后,本行立足浙江,着眼全国,坚持“以安全为前提,以客户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以效益为准则,以回报为目标”的办行宗旨,努力营造特色,培育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经营业绩取得了飞速的发展。2006年12月18日,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正式开业,成为浙商银行在浙江省外设立的第一家分行,正式开始“沿浙商投资路径布局”的机构发展思路。2007年12月21日,银监会下达《中国银监会关于浙商银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变更注册资本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7〕586号),同意本行向11家原股东及3家股东的关联企业增发12亿股股份,筹集的14.52亿元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本行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15.0073亿元变更为27.0073亿元。相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08年1月24日完成。2009年7月24日,银监会下达《中国银监会关于浙商银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变更注册资本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9〕256号),同意本行向14家原股东及3家股东的关联企业增发25.16亿股份,筹集的40亿元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本行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27.0073亿元变更为52.1645亿元,股东数目增加至22家。相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09年7月27日完成。2010年8月27日,银监会下达《中国银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0〕407号),同意本行向13家原股东及3家股东的关联企业增发47.9042亿股份,筹集的80亿元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本行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52.1645亿元变更为100.0687亿元。相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0年9月26日完成。根据本行2012年9月26日股东大会决议、2012年10月24日董事会决议、以及与投资方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本行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千元。本次增资为向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定向增发股份。2013年4月27日,本行的增资申请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212号)批准。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缴纳出资款计人民币3,090,000千元,其中包括溢价人民币1,590,000千元。本行于2013年6月6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千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1,506,872千元。以上股本变更事项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16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297号验资报告验证,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3年6月6日完成。根据本行2015年4月8日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5月5日董事会决议,本行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2,825千元。2015年6月29日,本行增资方案申请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5】426号)批准。关于本次增资,本行共收到股东缴纳出资款共计人民币8,648,134千元,其中包括溢价人民币5,645,309千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09,697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总资产6699.57亿元,股东权益331.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7.25%和19.21%。2014年实现净利润50.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96%。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0.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2%,不良贷款率为0.88%,实现了快速、稳健、协调的发展。截至2015年6月30日,浙商银行总资产8874.96亿元,股东权益451.5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2.47%和36.22%。2015年1-6月实现净利润33.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42%。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1.0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42%,不良贷款率为1.09%,实现了快速、稳健、协调的发展。本行按照“沿着浙商投资路径布局”的机构发展思路,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总行外,本行已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11个省市及浙江省内全部省辖市设立了121家分支机构。其中,分行(含11家二级分行及1家分行级专营机构)31家,支行90家,在筹机构8家,全行用工人数6,495人,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机构网络进一步完善。
主营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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