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港股上市获证监会反馈 需说明是否符合外资准入政策


近日,证监会针对合合信息境外上市备案事项发出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其业务经营与规范运作两大板块进行补充说明。
在业务经营方面,证监会重点关注其广告相关业务的实质运营与外资准入合规情况。具体包括:合合信息及其多家子公司经营范围中所涉及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是否已实际开展,相关资质是否完备;同时,需明确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4年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领域。此外,监管还要求合合信息详细说明旗下企业已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内容、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并论证其在发行上市前后持续符合外资政策的具体依据。
在规范运作层面,反馈意见指出需核实公司旗下网站、小程序、APP等产品在用户信息收集、存储及使用方面的实际情况,包括数据规模、是否存在向境外传输数据或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等行为,并需说明所采取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此外,合合信息需明确其企业征信类产品如“启信宝”“启信慧眼”是否已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如涉及其他金融业务也需同步说明资质获取与业务规模。另一项关注点在于子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原因、业务内容与合规性。
合合信息已于今年6月26日正式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由中金公司担任独家保荐人。该公司以C端产品如“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积累了广泛的用户基础,同时通过B端服务如TextIn、启信慧眼等赋能企业客户,形成较为清晰的商业路径。
其商业模式呈现出“C端+B端”双轮驱动的特征:在消费者端,依托高粘性工具类产品实现用户积累与低成本扩散,收入以订阅制为主;在企业端,则通过将行业场景知识转化为标准化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以授权与服务形式实现商业化复制。
尽管合合信息在营收与利润方面表现积极,但其仍面临包括技术迭代、行业竞争与跨境上市合规等多重挑战。此次证监会反馈意见中所提及的若干问题,也正是其需在上市进程中进一步厘清与规范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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