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打“特供酒”“内供酒”等假酒,加强网络平台巡查。
4月19日消息 近日,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要求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集中侦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案件,坚决摧毁一批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非法利益链条,整治一批重点地区,有效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动,有力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党和政府、军队良好形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部强调,要突出打击重点,紧盯“特供酒”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重点打击制售“特供酒”包材犯罪,彻底摧毁非法印刷商标、党政军专用标志的地下“黑窝点”。要针对重点地区地域性职业制假犯罪特点,深入开展源头打击,在假酒的主要生产、消费地区,组织开展集群打击,有力斩断“产供销”犯罪链条。要加强对电商、直播、社交平台等网上重点部位的巡查,对摸排掌握的重大线索,集中破案攻坚,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边打击边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制售白酒、印刷、包装、物流寄递及电商等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要健全协同机制,按照“专业 机制 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要求,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情况互通、打整同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整治“特供酒”乱象。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生产、销售所谓“特供酒”等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网上购买高档酒品需谨慎,凡宣称党政军单位“特供酒”“内供酒”等均系假酒,一旦发现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据钛媒体梳理,3 月~4 月,贵州、内蒙古、郑州、吕梁、西双版纳等十多个省市地方监管局启动整治“特供酒”行动,要求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内供酒”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国家监管部门首次对“特供酒”重拳出击。早在 2020 年 9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箱包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的商品,以“RMDHT”(人民大会堂)、“ZXYJ”(政协用酒)、“QGRD”(全国人大)、“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在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中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内容的行为。
2022 年 7 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 6 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新一轮“特供酒”严打行动明显时间更长、排查范围更广,多地要求全面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例如贵州、内蒙古、漳州等地的整治行动将维持一年。
除了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对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排查外,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也将是排查重点区域,严查厂家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其次,对酒类销售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是否发布或委托发布广告。
线下,要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信息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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